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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晋城市凤台东街1799号金城兰园19号楼1单元3层301室房产(建筑面积:221.3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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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152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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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5392560238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
起拍价:1522875 保证金:200,000 元
评估价:2,030,5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范先生 联系电话:1539256023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本院公拍网(www.gpa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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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429日上午10时至20244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公拍www.gpai.net)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晋城市凤台东街1799号金城兰园19号楼1单元3层301室房产(建筑面积:221.36平方米)

评估价:2030500元,起拍价:1522875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数倍。

标的情况摘自山西智渊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晋智房(2023)(估)字第JC-2016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其家庭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应当由家庭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者参加购买,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情况相应的法律后果。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1、该房屋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2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腾房以及其他因素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占有情况并影响竞买人入住的风险。请各位竞买人提前考虑好相应风险,谨慎选择。如因上述风险造成竞买人损失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该标的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本次拍卖未成交,以物抵债后,买卖双方税费及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依法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在规定时间支付完尾款后来法院领取相关文书,并先行垫付完税,凭已缴纳凭据于5个工作日内到法院办理退还手续(标的物涉税情况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的相关部门咨询),逾期不办理垫付完税退还手续的,本院将不在受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10日内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 

十、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公拍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公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重要提示:如企业参与竞买拍卖标的,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保证金大额支付需在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办理U盾,然后在电脑上选择网银支付。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公拍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公拍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0-3720。

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

十二、拍卖余款应于竞拍成功后7个自然日(节假日顺延)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网上支付,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名: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晋城广场支行

账号:9558850506001832075

行号:102168001233(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56-2617815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

                          范经理 15392560238400-0065392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月二十九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429日上午10时至20244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公拍www.gpai.net)司法拍卖平台上晋城市凤台东街1799号金城兰园19号楼1单元3层301室房产(建筑面积:221.36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其家庭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应当由家庭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者参加购买,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况相应的法律后果。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7个自然日(节假日顺延)内交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并在交纳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太行北路159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裁定书的时间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产权转移变更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标的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果本次拍卖未成交,以物抵债后,买卖双方税费及水、电、物业等欠付均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56-2617815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

                       范经理 15392560238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月二十九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晋城市凤台东街1799号金城兰园19号楼1单元3层301室房产(建筑面积:221.36平方米)
权利来源执行裁定书(2019)晋0502执2176号
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
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号晋城市房预晋建房字第YS20162144号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查封
腾空
租赁
优先购买权人
抵押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房屋介绍房屋用途商业、金融、信息房屋性质商品房
房屋结构钢混所在层/总层数3/33
建筑面积221.36平方米朝向南北
建成年代2017年
设施设备室内水、电、气、暖、中央空调等设施齐全
装修情况室内布局为四室两厅一厨一卫一储物间,客厅、餐厅地面铺瓷砖,墙面刷乳胶漆,石膏板吊顶;卧室地面铺木质地板,墙面、顶面刷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铺瓷砖,墙面瓷砖通顶,集成吊顶;储物间地面铺瓷砖,墙面、顶面刷乳胶漆;套装门
特别提醒1、该房屋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2、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腾房以及其他因素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占有情况并影响竞买人入住的风险。请各位竞买人提前考虑好相应风险,谨慎选择。如因上述风险造成竞买人损失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标的估值标的评估价2030500元
税费情况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标的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本次拍卖未成交,以物抵债后,买卖双方税费及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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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30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晋城市凤台东街1799号金城兰园19号楼1单元3层301室房产(建筑面积:221.36平方米)”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耿娟娟,竞买号:M6290(委托人:王怡然)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522875元(壹佰伍拾贰万贰仟捌佰柒拾伍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4-4-3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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